Heather Ann Thompson : Blood in the Water – The Attica Prison Uprising of 1971 and Its Legacy
1971年9月9日,紐約州Attica的高設防監獄發生囚犯騷亂,1300名囚犯脅持約40名獄卒及職員,一名獄卒被打死。
騷亂的遠因是監獄環境惡劣,例如囚犯每月只得一卷廁紙,一星期只能淋浴一次,雖然可以購買日用品,但囚犯的工資被壓到很低,難以負擔日用品。囚犯大多是黑人或波多黎各人,家庭大多貧困,連從紐約市坐車探監的車資也難以支付。
囚犯曾向懲教專員寫信,列出要求,大多也是很普通的事項,例如每天有水果、停止一概沒收西班牙語信件及書藉之類,但專員因為有家事,只向囚犯發佈錄音講話,官腔回應。不久,兩名囚犯因為和獄卒肢體衝突,被獄卒報復,虐打至重傷,並牽連其他囚犯,終令暴亂爆發。
談判未有成果,州長下令以州警重奪監獄。在催淚彈及槍械攻擊下(囚犯一方沒有槍械,因為獄卒不獲配槍,以防被搶),造成32個囚犯及10個人質被殺。死亡人質全部命喪於子彈,但州政府及州警掩飾真相,編造出人質是被囚犯割喉或遭受閹割等等。死傷的囚犯有不少是遭到行刑式或報復式的槍傷,也有一位素來善待囚犯的人質獄卒,疑似被其他獄卒故意槍傷。暴亂過後,獄卒對不少囚犯施虐,部分更經歷很多年的凌辱及毆打。
直至州警重奪監獄為止,只是本書的三分一篇幅,其餘的故事,是官方追究囚犯、掩飾真相,以及受害者討回公道的經過,官司長達34年,囚犯於2000年獲州政府賠償,激起多年來被州政府漠視甚至欺騙的人質及家屬,也以法律途徑爭取公道,於2005年獲得賠償。
作者的立場,頗有將種族歧視當做事件的重要起因,雖然我同意囚犯被歧視壓逼,但作者否認有激進政治背景的黑人囚犯的鼓動,不過作者至少沒有隱暪激進分子的存在。囚犯用造反去爭取權益,也是太過天真。一:他們沒有槍械。二:他們沒有想過當局會不怕犧牲人質、以強勁火力鎮壓。三:他們沒有處決人質的心理準備。四:他們以為可以全身而退,不被報復。
事情當然無法逆轉,我雖然也會感到憤慨,但覺得一般人不要太容易受人唆擺,不要低估抗爭的難度,或者高估勝算。並不是「鑑於目前形勢,我還是做個順民」,而是你根本就只適合做順民,或者炮灰,不要以為自己好勇好打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