迪華特的馬勒系列,原定五季完成,每季演兩首,雖然這季演了第六及第四,不過第四兩年前奏過,今年的馬勒配額其實還差一首。系列還剩第八至第十及《大地之歌》,若迪華特肯演完整版的第十,及早期作品《哀歌》(Das klagende Lied),舉腳贊成。兩年前的第四,同文曾指「樂隊聲部不平衡」,不如再以樂隊平衡的角度,去談五月九日的演出。
筆者在堂座I行,是不錯的位置,耳朵的位置較弦樂略低,木管大致被弦樂手的身體擋着。除非木管依照樂譜指示,偶而將管底舉高,否則聽到的木管都是不夠大聲。木管在馬勒第四佔極重地位,與小提琴有過之而無不及,而木管經常扮演對位的角色,他們的音色應該突出並具獨奏色彩,並非和弦式的依附在弦樂之內。
斷奏與漸強
木管的音量不足,或者與筆者的位置有關,可是不同木管進入時,未有在進入一瞬時略為強調,以表示弦樂與木管間,或木管之間的交替,這就不能以位置解釋。木管另一問題,就是斷奏馬虎,第二樂章在獨奏小提琴以外,最搶耳就是木管吹出跳躍似的斷奏。他們只將斷奏(寫了staccato dot的那些)當成non legato,即「N個音用N口氣吹」,音與音之間沒刻意停頓。但打從第一樂章,馬勒已經將non legato與staccato分開(譜例一),有時更不厭其煩,寫了staccato dot還不夠,額外寫下staccato一字。
到底是指揮不講究,還是樂手排練後忘記了,不得而知。忽視強弱或長短的修飾指示,也存在於弦樂之中。第一樂章的頭五分鐘,小提琴對短暫的漸強及漸弱視如無睹(例如譜例二),這些要求不容易但是可行。雖然對細微的符號有點疏忽,但文字指示還是遵從的,例如大提琴的breit gesungen(開揚的唱),或樂章後段的grosser Strich(用多點弓)及grosser Ton(音色宏大)。
先快後慢與團長換琴
第一樂章的第一個速度是Bedachtig. Nicht eilen(謹慎,別急),三個小節後變成Recht gemachlich(頗閒適),這才是樂章的主速度(不過場刊只記下第一個速度)。一如兩年前,迪華特認為第一個速度較快,但不少指揮持相反意見。這不僅是兩個速度的問題,而是三個速度,因為兩個速度之間,還有一個漸慢。採用迪華特的先快後慢,這個漸慢就變成兩者之順滑過渡,反之就變成「先慢,更慢,突然變快」,更堪玩味。不過迪華特的先快後慢,也有相當理據,首先是馬勒用Nicht eilen(別急)一詞,往往是音樂偏快的時候,而且在第一版的樂譜,第一個速度另有Heiter(歡喜)的指示,但往後的版本被刪除(馬勒經常修改細節)。馬勒不用標準的意大利文,改用德文的速度指示,又不附上拍子機速度,就有辭意不清之病。
在第二樂章,團長須另備一支調高一個音的小提琴,這支琴並不是一直都用,例如中段就用不上。在後段團長要用這支琴很大力地撥三個F音(E弦接近中間的那個),這三個F是高危音符,因為E弦脆弱,還要調高整整一個音,琴弦倍加繃緊,往往在這裏撥斷弦。夏定忠並沒有照撥這三個F,想用A線,撥低八度的F,不過聽來不像F,弦線好像走音。事緣不同團長在這樂章的標準做法,是在不必用調高了的琴時,換回正常的琴,回歸第一小提琴團隊,需要時再換高音琴,夏定忠已經算換得少了。換來換去,增添了琴弦走音的風險。不禁質疑一下標準做法,第一小提琴還有十幾人,團長有必要歸隊嗎?不如好好拿着高音琴,在中段稍稍休息,中段的(正常琴)獨奏讓給副團長好了。
兩者兼失?
回到指揮身上,迪華特在這曲大致採較輕快的速度,第三樂章不會太慢。另外稍還木管一個公道,迪華特在第二樂章的速度頗快,不利木管依照指示吹分明的斷奏。並覺得指揮在變速上頗為吝嗇,馬勒第四步覆輕快,少用銅管,表面上甚有古典風味,但加減速非常極端,感情上毫不古典,馬勒的變速指示雖怪,但絕對可行,放膽變速能彰顯澎湃的感情及華麗的音色。或是在第三樂章後段,從andante,到allegretto、allegro、allegro molto的逐級加速,迪華特餘地留得過多,削弱刺激的感覺。不過在這樂章結尾,樂隊將慢速及弱音維持得頗為超凡,可是在最後幾十秒感覺到指揮略略加速。
歸根究底,樂手臨場做到指揮的幾多成要求,以及指揮本身有甚麼要求,只有他最清楚。然而筆者深信在這首馬勒第四,港樂有潛力做得更好,或者要用多點時間預備?不妨為迪華特的馬勒系列作一小結。演奏古典音樂,往往是細節與情感之爭,但在馬勒更為顯著,在主要的交響曲作曲家中,馬勒對兩者的要求是空前絕後,可謂魚與熊掌。迪華特的馬勒,在感情及音量少走偏鋒,很少令筆者有over the top的快感,可是在細節上,又有含糊其事之感。第八及第九難度更高,希望這系列能有美滿的結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