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中心的種種迷思

文化中心音樂廳的音響為人詬病,政府痛定思痛,邀請奧雅納工程顧問(Arup)思考對策。他們在港樂及香港中樂團的音樂會中收集數據,於幾個月內提出改善建議。為集思廣益,康文署亦廣邀圈中人出席會議。顧問提出建議之後,到底政府會不會接納,以及接納後見效與否則不得而知,而且還有一項重要制限,就是西九落成之前,不會在文化中心進行建築上的改動,即是說拆卸重建並非即時選項。

大會堂能滿足大部份觀眾,於是文化中心的失敗例子,令不少樂迷深信長方型或鞋盒型音樂廳(大會堂)比圓型或「葡萄園」音樂廳優勝,從而結論文化中心之所以失敗,就是採用葡萄園設計之故。葡萄園設計於二戰後興起,以回應鞋盒型的局限。十九世紀末的鞋盒型音樂廳(例如維也納黃金廳)去到一千五百人左右就很難再加大,如果加長音樂廳,後面的觀眾會聽得很細聲,加闊會令殘響減少。或者將樓座加大,往舞台方向擴展,但這是下下之策,因為「有瓦遮頭」是音響大忌,被覆蓋的地方聲音會變得很差。

文化中心的堂座近半有瓦遮頭(相片中黃線內部分),這些位置正是文化中心音響最恐怖的地方。種葡萄需要陽光,怎可能被石屎擋着?柏林愛樂廳將「無瓦遮頭」的哲學發揮得淋漓盡致,除了貼近牆邊的座位,從地面到山頂都無瓦遮頭,上面就只得屋頂。採用類似設計的有萊比鍚布業大樓、慕尼黑Gasteig愛樂廳及東京川崎Muza交響廳。不過葡萄園音樂廳的失敗機會較高,最成功的柏林愛樂廳也要用幾年修正。文化中心畫蛇添足,建一個大騎樓,自招失敗,神仙難救。

排除場地因素

筆者無意盡數文化中心的缺點,但發覺文化中心衍生很多怪論,「失敗只因葡萄園」只是其一。幾年前迪華特試將小提琴分置左右,在場內常聽到人說,迪華特這樣做是因為文化中心音響差。無論小提琴全放左邊、還是分置左右,都不能改變文化中心音效差的事實,迪華特試了一年多便將小提琴歸位。靚聲如維也納黃金廳,同一隊維也納愛樂,有些指揮將小提琴放一邊,有些放左右,以指揮的取向及口味、或樂曲的要求而定。

駁斥有關文化中心的誖論,不代表筆者擁戴文化中心。整頓音響不只是為了少數的發燒友,入門者如買錯差勁的位置,留下的壞印象並非針對文化中心,而是古典音樂,他們會覺得「這些爛聲響就是古典音樂?以後不聽了」。對於有相當資歷的聽眾而言,周光蓁講得最好,改善音響,是為了將台上演奏者做出的聲響,準確傳送給台下的聽眾。

演奏者將失敗歸咎於文化中心,他人又難以反駁。周光蓁1月19日於《南華早報》的文章,引述雨果製作易有伍之言,謂頂級樂隊能超越文化中心的局限。對此甚有同感,然而強者雖不受影響,但二流演奏會變三流,平庸演奏會不能入耳。若某次演奏欠佳,很有可能在其他場地不會那麼差,所以改善文化中心音響,就是要將場地因素減至最低,令「場地」不再是解釋現象或自我開脫的方便理由。

位置不同與意見不同

藝團盡量將樂評人安排於同一行,以求將位置分別減至最低,然而文化中心卻令樂評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常聽見「每個位不同聲」的言論,不單是區域之別,在同一行、坐相連位都會音效殊異,此乃文化中心的最大迷思。若樂評甲大讚、樂評乙大彈,說句「位置不同」,大家一笑置之,這是「古惑的Hall」嘛。筆者不相信文化中心那麼古惑,樂評人被分配來來去去那些位置,熟習環境不難,除非只聽大明星,一年只去文化中心兩三次。克服場地是樂評人工作的一部份,不應輕易向文化中心投降,放棄主見。在靚聲音樂廳也會有意見分歧,難道又要請顧問公司去維也納?

有主見是評論者的必要條件,但要盡可能將主觀意見以充足論據、有邏輯地表達。如果做不到這點,可能意見真的太主觀,或者寫作能力未夠。「我們位置不同,哈哈哈」雖是和平的下台階,但無助交流。相反,論者更應重視如何闡明自己的意見,可惜香港的速食文化,期望「專家」一鎚定音,將「好」「壞」「五粒星」等同評論,忽視好壞背後的論據,若將問題及理由說得具體一點,就說你拋書包扮專家。不少讀者為了肯定自己的觀點而讀評論,相同就是「英雄所見略同」,跟自己不同就是「冇料到」,亦是多元思想的大敵。

意見不同可以是雙方都對,但不代表無可無不可,分歧可能因要求太高或太低,經驗、知識、準備、耳力、集中力的分別,甚至有個人利害等非場地因素造成。英雄未必所見略同,意見相同的,又不一定是英雄。到底是位置不同所以意見不同,還是不能接受異議才以為每個位不同聲?最怕就是嘴巴說「位置不同吧」,另有一番心底話。西諺有云「許願要小心,夢想會成真」,藝團及演奏家們,你們預備好放棄「古惑的Hall」這塊擋箭牌沒有?觀眾及樂評又能不能面對思想的差異?沒了下台階,日後在文化中心或西九,或會出現樂評人圍毆的奇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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