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是舒曼二百歲冥壽,聽了港樂於十月二十九日,於大會堂演出的全舒曼節目,迪華特指揮。據場刊載,開場的《曼費德序曲》是港樂歷來第一次演奏,以此曲的知名度,實在匪夷所思。這晚是典型的「序曲、協奏曲、交響曲」節目格式,可是《曼費德序曲》不是一開場就奏得好的樂曲,它的熱情倣如生死決,兩三分鐘內就要盡現激情,這晚的演出卻很軟弱無力。雖說是開場,也不應將要求降得太低。
接着由陳薩演出《鋼琴協奏曲》,她十分注重樂曲抒情的一面,不追求炫技,不與樂隊鬥大聲,拒絕譁眾取寵,在第一樂章她很留意與木管的對話。到木管獨奏為主、鋼琴為次的時候,她亦懂得退讓。不過陳薩這種斯文彈法,有不夠前進動力的跡象,也略嫌欠缺陽剛及陰柔的對比。第二樂章她以淡然代替濫情,但到後半則開始過度平淡,第三樂章她太着重「不炫技」,速度過慢,將所有音符都彈得一清二楚,好像想強調甚麼,但又沒甚麼值得強調。
最吸引筆者是下半場的《第四交響曲》,不過這並非大家聽慣的那首,無論在訂票小冊子及宣傳單張,都講明這是「1841年版本」。這曲原本寫於《第一交響曲》之後,但首演反應欠佳,被舒曼撤回,十年後舒曼將之修訂,便是一向演奏的版本。迪華特及港樂向觀眾介紹這冷門版本,要讚亦要彈,因為《第四交響曲》很短,全晚三曲只得七十分鐘,不明白港樂何不在下半場奏多一首舒曼序曲,或請陳薩彈一首協奏樂章,例如《序奏及熱情的快板》,甚至是卡拉拉舒曼的協奏曲,令下半場更加充實?
配器低手屢敗屢試
《第四交響曲》是舒曼的新嘗試,不但將四樂章串連,也故意不遵守奏鳴曲式的規則,新版將叛逆稍為收斂,第一及第四樂章都引入提示部重覆,令它們更接近奏鳴曲式。迪華特選用這版本值得一讚,因為連唱片都很難聽得到,就算聽唱片,多數由古樂專家,以倣古樂團或室樂團演奏。舊版的管樂非常霸道,木管經常與弦樂爭路,即使弦樂在奏主旋律,也常被木管蓋過,銅管寫得太大聲,常常嚇人一跳,1841年的舒曼不明白銅管的力量,是他不懂配器一例。
新版糾正了管樂的毛病,銅管樂句被大幅度削除,跟弦樂分庭抗禮的木管,退居幕後為弦樂墊底,主旋律會聽得更清楚。吊詭在愈是「時代忠實」,舊版聽來愈古怪,因為弦樂人數太少。聽過拉圖及Holliger以現代大樂團演奏舊版的廣播錄音,管樂霸道的問題卻迎刃而解。再要讚迪華特以五十人弦樂演奏這舊版,令舒曼原來的配器行得通,他也令筆者相信舊版挺適合大樂團演奏。以「時代忠實」的編制演奏舊版,實在為舒曼幫倒忙,就是為了當時的樂隊,舒曼才要修訂配器。另一方面,若以大樂團演奏新版,木管則可能音量不夠。
場刊作者Marc Rochester對新舊版的分別着墨過少,更說舒曼”most notably adding weight to the orchestration to give it a more overtly ‘romantic’ feel”。對聽眾而言,配器不同是否最顯著的轉變,有待商榷,但第一樂章引子到提示部的轉接,舊版比新版迂迴,加上第四樂章開頭,舊版多了一小段,相信比配器的不同更易察覺,不能不提。配器的分別不容忽視,但Rochester結論則恕不苟同,試問舒曼減低銅管比重,叫木管讓路給弦樂,怎算加厚配器?如此言論在書上見過,若直接將新舊版比對,會得出不同結論。
修補突兀 混版之嫌
調節聲部是指揮的份內事,哪管作曲家是配器高手還是低手。迪華特沒有因為弦樂夠大,便讓弦樂及木管鬥過你死我活,他似乎不想弦樂太過重量,想弦樂及木管都維持透明。對於銅管,指揮則大力壓制,除非有獨奏,都不會讓他們突出。迪華特的判斷可以理解,可是筆者覺得過吵的銅管樂句,只要稍微收斂,其突兀效果一聽無妨。
以舊版來說,迪華特的速度偏慢,其中一個重要速度,迪華特更有「混版」之嫌。《第四交響曲》一個嶄新之處,是以第一樂章的引子,作為第二樂章的材料。在舊版中,第一樂章的引子是「流動的行板」(Andante con moto),第二樂章是行板,新版則一律換成德文的Ziemlich langsam(頗慢)。迪華特混版之嫌,在於他以新版的「頗慢」來演繹舊版的「流動的行板」及「行板」。如果他相信兩者的意思是完全一樣,也未嘗不可,不過總體來說,迪華特雖然令人相信原版行得通,卻沒有與新版不同、耳目一新的感覺。若然為1841年的舒曼修補太多突兀之處,那麼使用舊版的意義何在?
之前一個星期,蘇柏軒指揮的西貝流士《第二交響曲》一樣在大會堂舉行。港樂不是大會堂稀客,但多數演「都會莫扎特」系列,以小編制奏巴羅克或古典派曲目,這兩週則以大樂團演浪漫派曲目,類似情形一個樂季未必有一次,可藉此比較港樂會否被場地影響表現。最大的不同在木管,他們在大會堂較清楚及不費勁。不過弦樂的分別不大,若奏得軟趴趴,在大會堂或文化中心都是一樣。今次蘇柏軒的表現,比上次在文化中心好得多,迪華特則沒多大分別。文化中心不會令好變差,大會堂也不會令差變好,只是次等的演奏在文化中心會更難入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