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Drive My Car》:為療傷灑狗血

《Drive My Car》最近席捲美國影評界,又被奧巴馬推介。似乎把影片看兩次及看原著,是本地評論者的最低消費。我做多一件事:讀劇本,日本《電影劇本》雜誌21年11月號刊出本片劇本,我在看第一及第二次電影之前,不只看了劇本,更把日文對白朗讀。

全因為濱口龍介前作《偶然與想像》對白又長又密,幾乎看字幕多過看電影。第一個故事,渣女猜到靚女口中的男人就是自己的前度時,眼神閃了一閃,當時靚女仍在說話,未看完字幕就很難留意到那一下。所以我決定先讀熟《Drive My Car》劇本,以求擺脫字幕。

雖然《Drive My Car》的對白鬆了不少,但專注去聽仍有發現:不只是《凡尼亞舅舅》錄音,就連兩夫婦的日常對話也像讀劇本,比我的朗讀還要呆板。(本片較近人話的,反而是略為生硬的眼科醫生或戲劇節負責人。)日常的阿音也像錄音中,預計到家福的說話有幾長、幾時說完。她因為蛛網膜下腔出血而死(中英文字幕都只說是中風)前的早上,家福發呆,不知唱片跳線,她也太早走向唱機,就像預先知道會跳線,我想這是濱口的不慎。

日常及錄音仍有一個微妙分別:日常是「不添加表情」,錄音則是「刻意無表情」,就像說話者對字詞全無感覺。圍讀時,家福對日本演員的要求,我會形容為「刻意無表情」,但家福無法確保外國演員都這樣,頂多是「不添加表情」,包括曾經抗議「我們不是機械人」的珍妮,所以我認為濱口的多國語言構想是自欺欺人。

有讀戲無教戲

如果接受家福是濱口的夫子自道,我就有兩點想質疑。首先本片避開「導演教戲」,圍讀以外的三場排戲,第一場是家福突發叫珍妮及高槻試演,家福說一句演得很糟,便「順應」珍妮的要求回到圍讀。第二場在公園,允兒及珍妮擦出火花,問題是她們就像圍讀完便一步到位,第三場就已是高槻被捕。是否代表濱口拍片時,完成圍讀後,完全不用教演員做戲,由他們怎演都可以?

如果導演無法或不去指導外國演員的唸白(包括手語),而本國觀眾都要看字幕的話,何不就做默劇,給觀眾看字幕好了?反正用手語的允兒表現最佳,但影片根本表現不到她是被這種排練法激發出演技,她在遴選時已令人眼前一亮,高槻也是在遴選時最好。

高槻是原著有的角色,不過濱口的改寫,太像在《睡着吻別醒來抱擁》和拍攝當時未成年的唐田英里佳戲假情真的東出昌大。家福和美沙紀坐津輕海峽渡輪時,電視新聞報道高槻被捕,說他之前因為搭上未成年少女而出事,聽是絕對聽不到這一點,看字幕或劇本才會知道。家福明知被封殺的高槻沒工作,逼他轉演凡尼亞,圍讀及排練時又針對他,可能反映了濱口的個人感受。

療傷即如復仇

又到原著和改編的問題,看原著前,本片的療傷情節已令我覺得很陳腔濫調。「療傷」在文藝片已經變成類型片「復仇」那般,成為毋須解釋的axiom(公理、公設),只要有「療傷」,就有大量讚好的影評。

和原著比對,就更覺得濱口搞亂檔。村上春樹留有餘地的地方,濱口就加鹽加醋完成。原著的家福想捉高槻痛腳,最後不了了之,濱口就將高槻變成殺人犯。《雪哈拉沙德》入屋少女在換鎖後收手,濱口卻寫出她殺死色魔的灑狗血情節。更灑狗血的是寫到美沙紀母親有分裂人格,又將她及阿音之死改寫到很戲劇化,以求令家福及美沙紀自責,兩人就可以來一場雪地含淚抱擁,然後雙雙療傷成功。

本片更令我覺得濱口的電影,較像有靚鏡頭的文本,多過像電影。恐怕有些崇拜濱口的論者,將「鏡頭靚」跟「場面調度好」混為一談。我不是說《Drive My Car》不好看,全球評論人都讚好,奧巴馬更排它在名單頭位,當然人見人愛,但我認為它俗氣扮高雅,是部愈不帶腦袋入場,愈感覺良好的三小時電影。

[後記:盧馬以外,想在此提出一些對電影和戲劇、或唸白上有特別嘗試的法國導演,值得探討濱口有否受他們影響。利維特最貫徹始終將戲劇排練及演出融入電影、布烈遜要求演員語調平板、杜哈絲《貨車》(The Truck,1977)讀稿讀出一套電影出來、史特勞普及蕙麗(Straub-Huillet)《奧托恩》(Othon,1968)以非法國演員,用法文極速唸出那齣1664年高乃依戲劇的台詞。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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