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聽巴哈、莫扎特、貝多芬,號稱他們是超越時代、永垂不朽,但他們在世時,作品不是古典音樂,而是「現在」的音樂。巴哈未死,他的音樂已被視作老土,再過二十年,巴哈的音樂已從「大氣電波」消失(借了一個不符時代的用字)。孟德爾遜於1829年上演巴哈《馬太受難曲》,是西方古典音樂史中的里程碑,不單象徵巴哈的復興,也是前所未有地把「舊」音樂視作比當代音樂更為厲害、更為重要的一次舉動。最多人聽的古典音樂,集中在巴哈到二十世紀初約二百年,吊詭地也是古典音樂最為前瞻,最為貪新忘舊的年代。
去到二十世紀,古典音樂或嚴肅音樂漸趨前衛,好此道者會以發展或進步自豪,但更多的人卻感到難以捉摸。對後面那批人來說,古典音樂已經死了。古典音樂之死,卻同時標誌着古典音樂之「誕生」。古典(classical)一詞,帶着舊不如新的含意,黃金時代已是過去,現世只是淪落。活着的作曲家不值得聽,死去的才是經典:「為甚麼沒有人能作些像莫扎特的音樂?」「為甚麼作曲家不再寫好聽的旋律?」能寫又想寫動聽旋律的,早就在流行音樂工業內發財。古典音樂用了二百年才變成「古典」,爵士樂數十年便把進步的火熖燃燒殆盡,今天當然有傑出樂手,但有誰是仍在改變爵士樂的創新者?
流行古典化
就連流行音樂也有新不如舊、或變成古典音樂的趨勢。作為古典樂評人,最感到不安是流行音樂的歌唱比賽,評判對參賽者的評語,和一篇古典音樂樂評幾無分別:這兒的音flat了、那兒的拍子慢了一點、這段ad-lib含糊不清。古典音樂可以有這些標準,是因為無論是參加比賽的新人,還是表演了幾十年的名家,於九成九時間都是在演奏同一批作品,古典音樂表演者是要服務這些作品,技術上的完美「或許」能把作品服務得更好。
歌唱比賽不應是為比賽而比賽,但全球泛濫的電視歌唱騷確實有此傾向。某些比賽與合約掛鈎,贏了就能踏上星途,總要去分個高低。當你要令人相信比賽是公平公正公開,就愈容易糾纏於客觀準則。將唱歌當成體操或跳水,以硬橋硬馬的技術打分,看似最公平。可是演藝事業不是鬥技藝的完美,不是追求更高更快更強,流行音樂與表演者個性難以分割,個性是很難去打分的。不論那地的歌唱比賽,勝利者的歌藝愈趨單一。
針對流行曲演唱,過於技術性的評論應該屬於幕後,不應屬於幕前,只要參賽者是唱歌的材料,小小技術瑕疵是可以在錄音室中由監製糾正,不管是重唱或靠機器微調。現場演出時,夠魅力的歌手是不會被小瑕疵拖垮。「唱歌」既賣「唱」,也賣「歌」,一首屬於這位歌手,別人沒有的歌。贏了比賽和合約(輸了都可能有合約),自然會順着歌手塑造有個性的新曲。
光怪陸離的演繹
問題是新不如舊,索性用舊歌。有唱功但欠缺明星魅力的,翻唱別人的歌是出碟捷徑,但最乏味的口水歌不是唱得難聽,而是有技術無靈魂。近來連出道已久的都要靠別人的舊歌,李克勤乾脆全張碟唱玉置浩二,自己會作歌的王菀之要藉劇集名義唱「晴歌」。過度倚賴舊歌,扼殺了流行曲的未來,像古典音樂般只得回顧沒有前瞻。
演繹愈趨瑣碎,例如一句歌詞硬要拆開幾口氣,當成新「造句」,為賦新詞強說愁。去看鋼琴比賽,不難見到年輕人這樣去虐待蕭邦。一些被吹捧的翻唱歌手,不難聽到要逐個詞的意思都「演繹」出來,例如唱「冰凍」一定要扮成顫抖,遇見這種word colouring,還以為在聽舒伯特的藝術歌曲,德文不算多人識,但會廣東話的聽眾,要你唱到騰騰震才知甚麼是冰凍?
以前古典音樂樂迷常被取笑「貝多芬只得九首交響曲,你還未聽厭嗎?同一樂曲買不同版本,亂花錢!」不用他朝,今朝君體已相同。筆者對古典音樂今天的化石狀態不感到自豪,還是慶幸古典的底子始終厚一些,曲目豐富一點。玉置浩二雖好,但你會一聽再聽的歌,總長度不會多過兩張CD,你還未聽厭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