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跟Or Not to跟

梵志登及港樂的貝多芬全集來到第二場,奏《田園》及《第七》,筆者聽的是尾場十一月十八日的演出。數年前梵志登的就職音樂會上,他指揮了《第七》,可惜筆者當時不在港,只能靠別人告知是一次着火的演奏。可能部份讀者不同意筆者用拍子機讀數向演奏者對質,但這是作曲家留下的指示。這場的演奏,正好反映了跟隨及不跟隨貝多芬會達致甚麼效果。

這場繼續用六十人的弦樂,木管沒有加倍。《田園》的第一樂章,梵志登明確地放棄貝多芬「一小節一拍,每分鐘66拍」的指示,這是一個很輕快的速度,比大家聽慣的快很多。梵志登跟隨time signature用兩拍,速度大約為每分鐘84或88拍,換算成一拍一小節的話,即是每分鐘42至44。

或者要再強調,不是規定要跟足貝多芬的數字,如果只是偏離一點(例如在拍子機上調慢一兩個刻度),可以說是一種應變或彈性,不過從66去到42,再拆開兩拍,就是代表演奏者覺得貝多芬指定的速度是錯的、是荒謬的,這種想法很多指揮及聽者都有。不跟也算了,最大問題是他們有時跟、有時不跟,例如一首交響曲之中,有些樂章照跟,有些樂章不跟,甚至是同一樂章之中的兩個速度,一個跟一個不跟,「貝多芬的拍子機壞了」或「貝多芬不知自己要甚麼」的論調就站不住腳。

愈奏愈慢

上次提過木管被弦樂蓋過的問題,在《田園》的行板更為顯著,一來這個樂章有很多條線在互動,線條不分明會令聲音糊成一團。二來《田園》的四種木管的分工比較明顯,貝多芬是從高至低、從光至暗去運用長笛、雙簧管、單簧管及巴松管。可是這次演奏之中,四種木管既音量不足,也做不出這彼此分明的音色。另外,梵志登將12/8用四拍去數,沒有拆散(是對的),他在樂章開頭大致跟從貝多芬的50拍,不過在十六音符出現後,速度逐漸減慢到大約42。

梵志登在終曲也有愈奏愈慢的傾向,啟首的單簧管及圓號獨奏接近貝多芬的60拍,小提琴一出,卻好像略略加速,但一有連串的十六分音符時,速度又開始減慢,最慢的時候接近50拍。同意演奏者有變速的自由,不過筆者覺得梵志登在快板以下的速度,速度太易鬆弛,伴隨而來是沉悶、沒有方向。相比起上一場的《第八》及《英雄》,筆者覺得這首《田園》準備不足,這已經是這套節目的第二場演出,就算用「on its terms」的角度,這首《田園》都是奏得未如理想。

記得迪華特指揮《第七》時,第一樂章Vivace部份實質和引子的速度沒多大分別。梵志登就沒這個毛病,而且非常接近貝多芬想要的69(引子)及104(Vivace),並奏得游刃有餘。第二樂章(小快板),梵志登傾向接受輕快的方向,不過他沒有完全接納貝多芬的76拍。他大約在66拍的範圍,似乎是想保留沉重的感覺,多過考慮樂師技術,這個樂章用76拍並不難。

演繹者的意義

梵志登在《田園》第三樂章諧謔曲部份,他的速度(80或84)比貝多芬的108的速度慢頗多,不過他在《第七》的諧謔曲比貝多芬的132沒有差太多。先前所說的同一樂章有兩個速度,一個跟一個不跟,就出現在中段的Assai meno presto(大幅減慢),貝多芬想要84,梵志登跌穿60,不過這是經常遇到的奏法。令有些觀眾站立歡呼的終曲,即使梵志登還是拆開用兩拍去數,但還是接近貝多芬的「一小節一拍、每分鐘72拍」。

對,着火的形容沒錯,但為甚麼《第八》的終曲又沒有着火?《第八》的終曲更為炫技,但梵志登大幅減慢了貝多芬的速度。大部份聽眾不會或不能翻閱樂譜,所以需要演繹者為他們將音樂呈現,演繹者做得足還是做不足,大部份聽者是不知道的。如果演繹者不願跟從作曲家的指示,聽者又覺得這首作品很悶,或者不夠刺激,演繹者這道橋樑就未如理想。梵志登在《第七》願意去跟貝多芬的速度,而且又做得好,固然令人鼓舞,但若然聽眾因而覺得《第七》這首作品比《田園》及《第八》好很多,恐怕未能達到演奏全集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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